独立法条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排放交易

第二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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