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条独立法条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活动,以及对前述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