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涉及本办法有关商务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有关商务执法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相关职责的部门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