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科学稳妥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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