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调整并公布检疫规程,明确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程序。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