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

第三十六条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内容、格式、规格、编码和制作等要求,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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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