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