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运营基础第九条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建立运营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数据共享共用、信息跟踪查询、安全管理等功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