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运营基础

第九条

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建立运营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数据共享共用、信息跟踪查询、安全管理等功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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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