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鼓励农村客货邮经营者结合当地交通运输、邮政、产业、民俗、文化等地方特色,打造标识性强、易于推广的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品牌,规范和促进农村客货邮发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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