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三条第八章 服务监督第三十三条在运营服务过程中,邮件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等情况时,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可根据协议约定等妥善处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