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八章 服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

农村客货邮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公开透明的运营服务标准,依法依规确定服务项目和计费规则。不得对邮件快件取件进行违规二次收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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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