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八章 服务监督第三十二条农村客货邮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公开透明的运营服务标准,依法依规确定服务项目和计费规则。不得对邮件快件取件进行违规二次收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