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人员、车辆、设备、场地、信息安全等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运营安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