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作业流程

第二十三条

乡镇、村级客货邮站点运营单位应落实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等制度要求,具体操作符合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验视操作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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