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统筹利用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领域基础设施、运输线路、运营信息资源,创新农村运输服务,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邮件快件寄递需求的服务模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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