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运营基础
第十条
鼓励农村客货邮运营牵头单位与其他农村客货邮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合作协议宜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利益分配方式、违约责任、服务投诉处理等。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运营基础
鼓励农村客货邮运营牵头单位与其他农村客货邮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合作协议宜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利益分配方式、违约责任、服务投诉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