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申报第八条需由海关实施残损检验鉴定的进口商品,申请人应当在海关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办理残损检验申请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