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申报第七条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请残损检验鉴定,也可以委托办理申请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