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工作,规范海关和社会各类检验机构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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