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以下简称“法规司”)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业务管理工作,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等,适时集中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三)受理和督办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投诉举报; (四)受理申请人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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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