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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