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行政许可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五条

在承诺时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承办单位应当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会签法规司并报该行政许可决定签发人审核同意后,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不得超过法定办理时限。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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