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行政许可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要求,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承办单位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行政许可审查和决定
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要求,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承办单位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