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第十四条承办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规范性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的材料。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