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章 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第十条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承办单位应当向申请人免费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