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 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按照本规定附件《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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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