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的质量管理。 出版时间超过十年且无再版或者重印的图书,不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