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船舶向海域排放本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