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四十条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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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