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六条中国籍居民、中国籍或外国籍非居民长期旅客携带本规定第三条之物品出境,如需复带进境,应在本次出境时,主动报请海关验核。复带进境时,海关验凭本次出境的有关单、证放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