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条海关准予暂时免税的本次进境物品,须由旅客在回程时复带出境。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本次回程时复带出境的,应事先报请出境地海关办结有关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