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系指本次旅行途中海关准予旅客随身携带的暂时免税进境或者复带进境的在境内、外使用的自用物品。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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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