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条本规定自1992年10月15日起实施。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