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良种畜登记规则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优良种畜登记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申请单位和个人以欺诈、贿赂等手段骗取登记的,撤销优良种畜登记。 已登记的种畜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注销优良种畜登记。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