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鼓励、支持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制定高于本规定标准的服务承诺。 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公布关于购票、乘机、安检等涉及旅客权益的重要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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