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对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