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得泄露、出售、非法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旅客个人信息。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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