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高速铁路状态检测工作应当贯彻检修分开、以检定修的理念,遵循安全、准确、高效的指导思想,科学合理利用天窗,实现高速、及时、精确检测。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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