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高速铁路状态检测工作应当贯彻检修分开、以检定修的理念,遵循安全、准确、高效的指导思想,科学合理利用天窗,实现高速、及时、精确检测。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