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存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铁路监管部门举报。铁路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