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合铁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和技术数据。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