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检测管理档案。检测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础设施台账; (二)检测技术文件; (三)检测管理制度文件; (四)检测计划、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 (五)检测数据; (六)检测报告; (七)问题处置流程、措施和效果。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留存检测管理档案相关原始记录备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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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