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处理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有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