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五十二条

第八章 信息管理

第五十二条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原始信息、统计分析信息及年度电力可靠性评价、评估、预测结果等须按程序经国家能源局审核后对外发布或使用。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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