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机制和校核制度,准确、及时、完整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 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供电可靠性指标。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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