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条第七章 网络安全第四十条电力网络安全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加强全业务、全生命周期网络安全管理,提高电力可靠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