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用户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九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规定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相应的供电电源,指导和督促重要用户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对重要电力用户较为集中的区域,供电企业应当科学合理规划和建设供电设施,及时满足重要用户用电需要,确保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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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