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用户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电力用户配用电设备危及系统安全时,应当立即检修或者停用。因用户原因导致电力企业无法向其他用户正常供电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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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