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五条第六章 用户可靠性管理第三十五条用户可靠性管理是指为保证用电的可靠性目标,减少对电网安全和其他用户造成影响,对其产权内的配用电系统和设备开展的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