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用户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用户可靠性管理是指为保证用电的可靠性目标,减少对电网安全和其他用户造成影响,对其产权内的配用电系统和设备开展的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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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