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供电可靠性管理第三十三条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应当将供电可靠性指标纳入电力系统规划,并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衔接。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