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条第五章 供电可靠性管理第三十条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合理设置变电站、配变布点,合理选择配电网接线方式,保障供电能力。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