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第二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路径,科学选择主接线和站间联络方式,增加系统运行的安全裕度。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