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输变电可靠性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电力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路径,科学选择主接线和站间联络方式,增加系统运行的安全裕度。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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